时间:2021-09-27 15: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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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种类很多,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而其中颜色组合商标可能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下面让小信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关于颜色组合商标的相关知识吧。
颜色组合商标只保护颜色的组合这一商标构成要素。
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合而成的商标,不仅富有美感,通过长期的宣传使用也能具有较强的显著性。
很多人容易将颜色组合商标与彩色商标混淆,但其实两者存在较大的区别:
颜色组合商标的显著部分是其颜色,彩色商标是相对与黑白商标而言的,其显著性由颜色和图形、文字等商标要素共同构成
颜色组合商标至少有两种颜色,而彩色商标对颜色数量无要求
颜色组合商标和彩色商标保护方式有差异。颜色组合商标保护的是该 “ 颜色组合 ” 的使用方式,而颜色商标则是保护 “ 商标本身 ” 即注册时是怎样的图样,使用时也应该按提交时的图样使用
颜色组合商标作为非传统商标,当注册使用在商品类别时,可以在商品的整个表面或部分位置使用颜色组合;在提供服务时,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来使用颜色。
主要应用方式包括:
颜色组合商标覆盖了整个商品的表面。
例如:
下图电池按照阳极古铜色、阴极黑色的顺序排列,布满整个电池,形状是由电池形状决定的。
该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 9 类 “ 电池 ” 。
颜色组合商标用于商品的部分特定位置。
例如:
下图绿色用于车身,黄色用于座椅。
该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 12 类 “ 多用途车辆;拖拉机; 草坪拖拉机; 园艺拖拉机; 高尔夫球场修剪车 ”
颜色组合商标用于包装、装潢等。
例如:下图蓝色和粉色使用在店铺招牌上
申请人申请颜色组合商标时,需要注意的是:
在商标声明中勾选 “ 是颜色组合 ”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商标图样。
商标图样可以有 2 种方式:
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
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
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用虚线图形轮廓以表示颜色组合使用的具体位置和方式,直观明晰,便于说明和确定权利范围
应当在商标说明中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描述该颜色组合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的具体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