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0 17:03 点击:
次
对申请者的主动修改,应首先检查提交修改日期是否在申请日后两个月之内。修订后的两个月以上,除原有申请文件存在的不足之处外,审查员应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认为该通知书不适用。对两个月内提出的主动修改,应审阅修改是否超过原图片或照片表现形式。对超过原图片或照片表现形式范围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申请人答复后仍超出范围的,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驳回。下面就由方信知识产权为您整体分析下《外观专利视图,视图名称有哪几个?》方面的相关问题。
外观专利视图名称不正确
填写项目修改申报书目。
由于漏填或者错误填写而要求变更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及变更前所有发明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外观专利的检视名称有哪些
对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提供图片或照片。图画或相片应清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并得到专利保护。申请保护颜色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供彩色图片或照片。
1.对于立体产品外观设计,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方面,应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
2.如有需要,申请者还应提交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面图.剖面图.放大图和变化状况图。
3.颜色包括黑白灰系和彩色系。对在简述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4.六面正投影视图的视图名,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每个视图的视图名应该被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在这些界面中,相应的界面应该是使用时面向消费者或最大限度地反映整个
产品设计的一面。举例来说,带杯柄的杯柄的主视图应该是杯柄的侧面。
5.照片所需资料
相片应清晰,避免由于对焦等原因造成产品外观设计不能清晰显示。
图片背景应该是单一的,避免除外观设计产品之外的东西。
照相在照相过程中,应遵循正投影规律,避免由于透视而造成的变形影响产品外观设计。
外观专利视图分为哪些类别
1.外观专利申请时需要有一个视图,视图包括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俯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和立体图,这六面需要以绘图的形式来应用,不同方面要准备两张。
2.外观专利图片可由拍摄照片或设计CAD照片尺寸为3×8厘米至15×22厘米,同时也要保证图片上方不能有暗部和虚幻部分,照片背景只能有一种颜色,除要求的外观设计外,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拿。
3.个别视图必须是正视图,不论所有人提交的图像是纸面的还是照片,对于组装关系只有一个组件产品,应提供产品组合状态视图;对没有装配关系或装配关系不是单一部件的产品,应提供视图,并在每一部
件的视图名前面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且用“成分”字作为编号。
4.申请者也可提交参考图,参考图中标出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当提交成套参考图时,每个产品都要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来标注视图名称,尤其是当多个专利同时申请时,确保所有需求被明确标
明。
总而言之,本专利的主.后.左.右视图都不对应,不能清晰显示弯槽数和位置,造成外观设计保护对象的不确定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以最真实的内容为每位客户进行业务讲解,如果还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方信的客服,将由业务负责人为您免费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