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直接在美国申请专利,但是我人在国内。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申请。谢谢
完全继续申请的说明书内容应该是一样的是吧?比如第一个专利已经审批了,然后有申请了一个完全继续申请,我对比了一下权利要求,第二个专利的权利要求条款比第一个专利少了10个左右,措辞稍微变了一下,内容也基本一致。那么现在这两个专利的权利要求都同时生效呢还是只有新的专利的权利要求有效啊?请问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啊?我知道有时候为了增加新的权利要求,但我这里的情况是权利要求减少了,有没有可能申请人觉得第一次的...
联系一家美国的律师事务所,请那里的律师代理我们商标申请的事情,因为之前没有合作过,是不是应该审核一下对方的资格。对方会有类似我们的营业执照、律师资格证之类的证件吗?第一次合作应该审查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