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欧盟商标概述都有哪些?

2022-07-05 14:05发布

1条回答
吟游诗人
1楼 · 2022-07-05 14:05.采纳回答
1993年12月20日,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简称CMTR。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国家(到2004年5月1日,该欧盟已扩展到25个国家)使用的商标体制。
  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25个成员国。欧盟商标注册有一个由OHIM实行控制的注册程序,而无需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的介入。
  -优点:一次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视为在25国使用,商标发生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25国发生效力;注册费用较低,无论注册、续展等均比逐一国家注册的费用便宜得多。
  -缺点:由于25成员国使用不同的语言,在商标的含义或读音上可能会造成近似,而25个成员国中只要一个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共欧盟商标申请日,但申请人还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另外,提醒一点,英国已经脱离欧盟,要想商标在英国有效,就必须单独注册英国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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