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知识产权问题

2022-06-22 10:00发布

请问对这方面有研究的网友跨国公司的科研成就,知识产权属于谁?比如,西门子中国公司研发一项新的科技,此知识产权属于德国,还是中国?
1条回答
你好,知识产权是私权,通常情况下不属于国家,而是属于创作了该知识产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知识产权的归属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自动保护类的,如著作权,其权利归属原则是谁创造,谁有权。例如,某人创作了一本著作,其享有对该书的著作权;
另一种是需国家授权的,如专利权、商标权,其权利通常归属最先申请人。例如,甲乙两个企业同时有了一个新发明,而甲先将其申请作为专利,则甲享有该发明的专利权,乙企业再使用该发明就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楼主可能是对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产生了疑问。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即在一个国家产生的知识产权只有在该国家内部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走出了该国国土,其权利就没有保护。实际上,随着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以及各国之间知识产权条约的签署,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限制已经不能产生很大影响。例如,中美之间、中欧之间都参加了相同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互之间也签订了许多知识产权协议,在中国获得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可以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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