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到法院传票还可以庭外和解吗?

2022-06-10 09:50发布

1条回答
已收到法院传票当然是可以庭外和解的。但是是否要提起诉讼以及是否撤回起诉,这些都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在诉讼中,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的,原告可以申请撤诉。如果在诉讼中,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和解的,也可以调解结案。
法律分析
拿到传票后法院还会约当事人调解。对方收到的传票上会写清楚下次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所以按照传票上写的时间和地点到庭调解即可。收到传票以后,先按照传票时间开庭,开庭后双方把情况说清楚后就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按照程序审理。先出示证据、质证、辩论、最后判决。拿到传票后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法院都是会安排调解,在调解的时候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果对方不同意自己的要求可以不接受调解。收到法院传票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和对方和解,达成协议。建议协商一致后让法院出具调解书。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因为拒收传票,而且不去参加开庭,那么就相当于放弃了自己举证等诉讼参与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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